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中華天父的心協會捐款約定條款

歡迎使用中華天父的心協會(下稱本協會)網路捐款服務,於您使用捐款服務前,請詳細閱讀以下約定條款(下稱本約款):

第一條 目的
本約款的目的,在於維護您與本協會之權益。當您開始捐款或其他相關行為時,即視為您已知悉並同意本約款之全部內容。

第二條 捐款收據
如您捐款本協會,支持公益活動,本協會將依法開立收據並寄送至您所填寫的指定地址。

第三條 個人資料保護
一、 您於本協會進行捐款或其他服務時,本協會將依據您德行為蒐集必要之個人資訊或留存您的使用紀錄。 
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取得您提供的個人資料,需告知下列事項並得到您的同意,請您耐心閱讀,並感謝您的配合。 
(一) 蒐集之目的:
為您提供更便捷及安全的線上捐款服務,並方便本協會對於捐款者之資料管理、收據寄送等必要行政措施。 
(二) 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協會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如捐款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身分證字號等。
(三) 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本協會運期間。
  2. 地區:捐款者之個人資料將主要用於臺灣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捐款者之個人資料蒐集僅用於本協會之管理、查詢與更新維護之用,以利寄送收據、發送協會通知電子郵件或信件。
  4. 用於金融交易及授權:捐款者所提供之財務相關資訊,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如信用卡授權)時提交給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
    (四)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捐款者有依照個資法第3條所賦予之當事人權利,並可來電或書面洽詢本協會進行申請。亦即,您於中華天父的心協會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變更或不正確之情形時,可隨時要求更正,包括要求停止寄發相關信件與訊息。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5. 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6. 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
  7. 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8. 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
  9. 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10. 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

第四條 捐款之停止與約款之修改
一、 本協會得隨時停止捐款活動,無須經事先通知。
二、 除本約款外,捐款者應遵守本協會為線上捐款所擬訂之其他相關辦法及說明。本協會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約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捐助者應同意繼續遵守修改後之約款。
三、 如果您不同意本約款之內容或修正,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約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此捐款系統。

第五條 退款方式
一、 捐助人所為之捐助,依民法規定不得退還。

第六條 系統安全
一、 本協會如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不對捐款者負補償或賠償責任。
二、 當您捐款成功時,將出授權成功訊息;若於使用途中發生中斷、停止,或其他訊息不明狀況之問題等系統錯誤或疏失,請致電捐款客服專線。

第七條 準據法及管轄權
捐款者同意本約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捐款均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款所發生之糾紛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